今年以来
,江西省宜春市政府启动了
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
,全面落实乡镇一级政府的责任
,并着力整合农村食品
药品监管资源
,延伸监管触角
,从而实现了农村监管体制和机制的创新。到目前,该市所辖10个县(市
、区)的20个街道
、182个乡镇全部建有“食品
药品安全监管站”,站站都做到了“有钱办事
、有人管事
、有事可理
、照章理事”。
一是政府“挂帅”主导,做到了“有钱办事”。 宜春市市、县、乡三级政府均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的食品
药品安全监管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委员会”),并下设办公室。其中,乡镇、街道委员会办公室一律设在乡镇(街道、农场)政府办公楼院内,对外加挂“食品
药品监管站”的牌子,统一负责本乡镇(街道、农场)
食品药品安全的日常工作。乡镇(街道、农场)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委员会办公室主任、监管站站长。另外,各乡镇(街道、农场)还至少抽调了1名在编在岗干部具体承担监管站的一切日常事务,而且该名干部在全部享受本乡镇(街道、农场)的工资待遇外,还可从县级委员会办公室领到一笔由县级财政统一安排的工作补贴。
二是“多员并为一员”,做到了“有人管事”。 将原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聘请的药品监督协管员、工商部门设立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成员、质监部门聘任的乡镇质量技术监督协管员、卫生部门的防保员等,采取经过乡镇(街道、农场)人民政府推荐、由县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委员会办公室确认的方式,重新统一聘任为“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”, 统一归并到监管站,统一颁发监管员证,统一由县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年度考核,而且,原来县、乡两级政府给予的各部门协管人员的经费、补贴以及优惠政策一律划转到监管站,原来各自的协管职责、代管事项一并转移到监管站。目前,宜春市202个监管站共聘请监管员1458人、信息员 2297人,已分批集中培训或实地检查跟班培训监管员、信息员1853人(次)。
三是八个部门联合授权,做到了“有事可理”。 宜春市食品药品监管、农业、质监、工商、卫生、粮食、商管、盐务八个部门对监管站“放手放权”、授权明责,从而使监管站逐步具备了“监督检查权、信息报告权、保全证据权、处罚建议权、备案登记权、
代理事项权”等六项事权。
四是委员会统一建章立制,做到了“照章理事”。为规范监管站“六项事权”的行使,宜春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定下发了《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工作规则》、《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检查笔录》、《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职责》、《信息报告与处理制度》、《乡(镇、街道)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、信息员培训办法》等9个规章制度。上高、樟树等县(市)的乡镇监管站还将部分规章制度裱制上了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