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日女孩小美应聘家教惨遭雇主强奸、抢劫的遭遇经本报报道后(详见8月6日A3版),引起社会上众多热心读者的关心。据番禺区警方透露,目前,警方已经掌握了一些线索,犯罪嫌疑人仍藏匿在番禺区辖内的可能性较大,警方正在加紧排查,争取早日将该恶徒绳之以法。
记者昨日再次向番禺区警方咨询。相关民警告诉记者,小美被强奸一案发生后,番禺区公安分局对此案高度重视,已抽调刑警大队骨干民警成立了专案组展开侦破。犯罪嫌疑人临时租屋表明已有作案企图,作案后逃离出租屋,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,其行踪不定,且不断地更换躲藏地点。
有民警向记者透露,犯罪嫌疑人仍藏匿在番禺区辖内的可能性较大,警方正在加紧排查。
据小美称,案发后派出所曾安排她到派出所指认嫌疑人,但遗憾地是,被指认者并非涉案疑犯。
小美去家教中心应聘家教,通过家教中心联系雇主,却惨遭雇主强奸、抢劫,而今案发近一个月了,犯罪嫌疑人仍逍遥法外。那么,聘请小美的雇主究竟是哪里人?家教中心是否核实了雇主的身份呢?
昨日,记者来到自称“番禺唯一合法注册”的学城家教中心暗访,发现应聘者只需填份简单的表格,并不用出示身份证,更是未对雇主身份核实有所要求。位于番禺闹市区的学城家教中心,门前醒目的广告牌上写着“教师一对一上门服务”的字样。家教中心四周的墙壁上,并未悬挂任何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件。但一个显眼的广告牌上,诸如“番禺最有实力、最专业的家教中心!”的口号非常醒目。
经过向广州市工商局查询,记者了解到该家教中心确已到工商部门注册,只是不知何故,老板不悬挂合法的营业执照。
在学城家教中心的宣传单上,记者看见“安全的保障”一栏介绍到:教师身份需经中心和校方查实核对,教师上门需带中心《上岗证》、盖章的介绍信、身份证和学生证。并且还承诺:拨一个电话(或在咨询点登记),48小时内派出教师上门面试或进行辅导。
记者以应聘者的身份向家教中心的工作人员询问:“我想找份家教。”“可以啊,填一张表就行了。”工作人员拿出了一张家庭教师档案资料说。
“需要其他什么证件吗?”
“不需要。填上表,有合适的就会通知你。”
“要钱吗?”
“现在不用,面试成功了才用。”
在短短的两分钟内,记者即填完了这份只有个人资料(姓名、学历、价格要求)的档案。工作人员说:“可以了,你等我们的电话吧,到时有合适的就会通知你过来面试。”
记者多次询问需不需要身份证明,工作人员显得有点不耐烦:“不需要!到时会通知你,等电话就行了。”直到记者离开,未被索要身份证进行复印。
日前小美已表示要状告学城家教中心,索赔精神损害赔偿费人民币30万元。家教中心对惨剧的发生是否负有责任呢?
广东省君之杰律师事务所周玉忠律师表示,如果学城家教中心是中介性质的单位,只提供介绍雇主和家教人员的居间服务,它的义务就是保证雇主身份的真实性和准确性。如果中介没有核实雇主的身份资料,没有尽到基本的审查义务,它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不过犯罪的行为是随时可能发生的,非家政中心尽职审查所能完全避免。因此要求家政中心介绍的人排除完全违法侵权的可能也不现实。一般只要家教中心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,就不用对后来发生的侵权行为负责。
周律师同时指出,如果家政中心是合格的用人单位,家教中心与小美就形成了劳动关系,这次事件就属于工伤事故。小美的损失由家政中心赔偿。但工伤的赔偿里没有精神损害赔偿。